亚新体育中新经纬-法律声明

2024-01-02 15:55:12 作者:ezajj

  亚新体育本《使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以下可以“用户”来指代您)与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就使用“中新经纬”产品所达成的协议。在您开始使用“中新经纬”产品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协议。除非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否则您无权使用“中新经纬”产品。若您使用“中新经纬”产品,则视为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承诺作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协议的约束。

  1、本协议约定了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用户之间就使用“中新经纬”产品事宜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中新经纬”产品是由中国新闻社创办的财经新媒体,“中新经纬”客户端及其它平台所有权和运营权归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4、本协议条款的效力范围及于“中新经纬”的一切产品和服务,用户在享受“中新经纬”的任何单项服务时,应当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1、用户可以从任何合法的渠道下载“中新经纬”产品的软件程序到其合法拥有的终端设备中。但除非得到特别的授权,否则,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改编、复制或交易“中新经纬”产品的软件程序。

  2、一旦用户在其终端设备中打开“中新经纬”产品,即视为使用“中新经纬”产品。为充分实现“中新经纬”产品的全部功能,用户可能需要将其终端设备联网。

  3、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用户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永久地、不可转让的、非独占地和非商业性地使用“中新经纬”产品的权利,但该权利不可转让,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也保留在任何必要情形下收回该授权的权利。

  用户同意在使用“中新经纬”产品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亚新体育。用户不得利用“中新经纬”产品从事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如您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规定,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可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事先通知终止“中新经纬”产品向您提供服务,依法配合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除非法律允许或中新经纬书面许可,您使用“中新经纬”产品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对“中新经纬”产品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客户端的源代码;

  2、对“中新经纬”产品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3、用“中新经纬”产品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产品运行过程中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中新经纬”产品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中新经纬”产品和相关系统;

  4、通过修改或伪造“中新经纬”产品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中新经纬”产品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2、“中新经纬”产品致力于使跟帖评论成为用户文明、理性、友善、高质量的意见交流。在推动跟帖评论业务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强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完善跟帖评论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3、“中新经纬”产品承诺、并诚请所有用户,使用跟帖评论服务时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七条底线、用户不得发表下列信息:

  (3)攻击国家领导人及中央政府的、攻击我国社会制度、国家政治制度及中国、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0)煽动非法集会、结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组织活动的;

  (12)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5、对违反上述承诺的用户,“中新经纬”产品将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删除跟帖、短期禁止发言直至永久关闭账号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跟帖评论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6亚新体育、“中新经纬”产品将完善公众举报平台,欢迎用户监督举报各类不法传播活动和违法有害信息,以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1、用户须理解并同意,“中新经纬”产品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中新经纬”产品会尽最大努力向您提供服务,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中新经纬”不能随时预见和防范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2、用户须知晓,“中新经纬”产品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修改、中断、中止或终止“中新经纬”产品内的各项服务,而无须向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于任何自“中新经纬”产品获得的他人的信息、内容或者广告宣传等任何资讯(以下统称“信息”),不负保证真实、准确和完整性的责任。如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通过上述“信息”而进行任何行为,须自行甄别真伪和谨慎预防风险,否则,无论何种原因,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中新经纬”产品不对任何非与“中新经纬”产品直接发生的交易和(或)行为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或衍生的损失和责任。2、用户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或用户因侵害他人任何权利而衍生或导致任何第三人基于“中新经纬”产品向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索赔或请求,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金额、罚款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软件使用费等而给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赔偿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消除影响。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倘本协议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抵触而无效,则这些条款将尽可能接近本协议原条文意旨重新解析,且本协议其它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及效果。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若用户与“中新经纬”产品发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诉讼解决。2、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环境发生变化而进行修改,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会将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中新经纬”产品上。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使用“中新经纬”产品及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中新经纬”产品及服务,视为认可修改后的协议。

  中新经纬是由中国新闻社主办的财经新媒体,中新经纬传播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中新经纬网站【网址:】、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未来可能开设运营的网站、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公号以及其他频道或产品。未经中新经纬书面授权许可,任何网站都无权使用中新经纬发布的享有版权的内容。为了维护版权利益、保护财经资讯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制止网络非法转载,中新经纬授权发布以下声明:

  1、凡标注“中新经纬”电头的所有文字、加盖“中新经纬”水印的图片稿件、来源为“中新经纬”的视频内容,版权均属中新经纬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中新经纬书面许可,不得转载、剪辑、修改、摘编、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使用、传播上述作品,否则将严格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2、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中新经纬授权许可,擅改中新经纬原创内容及享有版权的其他内容,或隐匿中新经纬来源,或将中新经纬来源标为其他平台来源等行为均属于侵犯中新经纬版权的行为,中新经纬有权要求其立即删除。

  3、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得使用中新经纬系列媒体版权内容时,不得篡改内容,摘录时不得违背文章原意,在转载中必须保留原电头“中新经纬”字样,并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经纬”。同时,中新经纬保留修改、更正、删节已供稿件的权利。

  4、中新经纬旗下产品转载他人稿件将说明其来源,其版权属于原权利人。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或对其内容有任何全力保证。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中新经纬产品下载使用转载稿,必须保留中新经纬产品注明的“据****报道”或“稿件来源:****”,并自负与版权有关的法律责任。同时中新经纬保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维权的权利。

  5、中新经纬和中国新闻网同属于中国新闻社,中新经纬享有独立版权,故转载时勿将中新经纬的内容来源标成中国新闻网。

  6、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各新闻媒体、网站或个人应主动自查并删除涉嫌侵权的内容。如需继续使用相关内容,需征得中新经纬的书面许可。

在线咨询 拨打电话

0571-82789935